临夏州、甘南州、天水市、白银市、武威市、定西市、平凉市、庆阳市、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19年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地区
就业扶贫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座谈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林铎、省长唐仁健相关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家庭通过转移就业增加收入、稳定脱贫,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落实脱贫攻坚三年实施方案
(一)切实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劳务输转组织化程度。一是更加注重劳务输转供给与需求的对接,既深入摸底掌握务工人员个人就业意愿,又深入调查分析市场用工需求,增强个人意愿与岗位需求契合度,聚焦市场需求,加强岗位开发,多渠道组织定向推介服务。二是扶持深度贫困地区壮大劳务派遣公司、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和带头人队伍,对组织推介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按输转人数落实好奖补政策,运用市场机制强化有组织输转。三是加强政府职业推介,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组织各类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机构,积极搭建平台,发布用工信息,全面开展政策咨询、职业介绍、集中招聘等针对农村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服务。四是不断深化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精准做好用工需求对接,落实好交通补助等政策,开展定向有组织输转,并持续跟踪做好服务工作。五是挖掘当地就业潜力,鼓励引导贫困家庭劳动力通过多种方式就近就地有组织输转。深入落实省政府《关于鼓励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奖励办法》等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特别是小微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加强与发改、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对接,推动省内重大项目和企业与深度贫困县建立劳务对接机制,引导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企业按一定比例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二)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脱贫。一是围绕精准培训和提升质量,进一步完善培训输转一体化工作机制。二是持续落实“一户一策”。按照《精准脱贫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转到户到人工作方案》要求,为每一名有培训输转意愿的劳动力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输转帮扶计划,做到“一村一册,一户一表,一人一表一计划”,确保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到人。三是支持企业开展培训。落实《关于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技能培训和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意见》,对开展职业培训并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给予培训补助。四是注重加强订单、定岗培训。依托当地龙头企业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依托用人单位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依托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开展定向定岗培训,依托“扶贫车间”开展岗位培训,力争实现培训即上岗。
(三)着力培育引导深度贫困地区扶贫车间规范健康发展。一是采取多种方式扶持创办扶贫车间,注重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培育,特别是“牛羊菜果薯药”六大产业,大力引导扶持创办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特色手工艺品生产加工和乡村旅游服务等扶贫车间,延伸产业链条,在突出特色优势上下功夫;鼓励结合当地产业基础,积极创办来料加工、工业产品零部件加工及商贸物流服务等扶贫车间,努力壮大扶贫车间规模。二是鼓励多领域多业态发展扶贫车间。坚持“内引”和“外联”相结合,既引进产业,更引进先进理念和技术,强化岗位技能培训,引导扶贫车间在提升产业层次上下功夫,使扶贫车间发展更加规范健康。三是规范扶贫车间认定工作,持续关注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等情况,始终体现扶贫车间的“扶贫”属性。
(四)着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增加贫困家庭收入。认真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全力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家庭人员就业,提高贫困家庭人员收入水平。每个深度贫困村和“两州一县”其他村开发公益性岗位,资金由省级和市县共同负担。省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各地的实施范围、设置数量、岗位类别、选聘过程、完成时限、资金保障、待遇发放、考核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内容,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并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进展。
二、“三个新增”倾斜支持内容
(一)新增脱贫攻坚资金
1.2019年新增1.6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补助资金。
2.2019年新增1亿元以上就业补助资金用于支持35个深度贫困县促进就业。
(二)新增脱贫攻坚项目
1.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项目,2019年计划在35个深度贫困县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8万人。
2.扶贫车间建设项目,2019年在35个深度贫困县新建扶贫车间200个以上、总数达到600个以上,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扶贫车间”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34号)规定的财政奖补措施。
3.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创建项目,2019年在35个深度贫困县创建1-2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并给予资金支持。
4.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2019年在35个深度贫困县的每个深度贫困村和“两州一县”其他村各新开发2个岗位,省级安排就业补助资金予以支持。
(三)新增脱贫攻坚举措
1.加大资金投入。从2019年开始,按照省上要求,将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补助纳入财政扶贫资金列支,执行全省统一的培训补贴标准。培训期间,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补助,进一步调动贫困劳动力参训的积极性。完善补贴拨付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2.建立培训对口帮扶机制。全省建立技工院校与深度贫困县对口帮扶工作机制。省人社厅为35个深度贫困县每县确定一所对口帮扶技工院校,帮助深度贫困县开展劳动力培训工作,缓解县上硬件设施落后、师资力量薄弱等压力。各深度贫困县人社部门与对口帮扶的技工院校要定期进行对接,完善对口帮扶的各项措施,确保实效。
3.落实就业扶贫奖补政策。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奖励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33号)有关要求,按规定给予培训补助和奖补。
4.加强东西扶贫劳务协作。加强与对口帮扶省市的对接交流,省级层面对接交流活动一年不少于2次,完善交流合作机制,加大劳务协作力度。
5.推进扶贫车间建设。抓紧东西部扶贫协作机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采取多种形式,吸引东部发达地区政府、企业、组织、个人参与我省扶贫车间建设,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6.支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在保持2018年开发规模的基础上,支持新开发一定数量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制定实施细则,认真组织选聘,及早安排上岗,及时下拨补助资金,按时发放岗位补助,加强岗位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加强协调指导、统筹整合资源、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支持力度,落实补贴政策。深度贫困地区所在市(州)要对就业扶贫工作加大扶持力度,统筹规划,按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的要求,将中央、省级和本级财政安排的各项资金统筹使用。要用好用足贫困劳动力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奖补、扶贫车间建设等各项补贴及优惠政策。
(三)加强工作督导,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工作的督促帮扶,推动任务落实。重点督导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工作进度慢的县区,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予以肯定和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及时纠正,对问题严重的进行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大力宣传就业扶贫工作的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就业扶贫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作法,促进学习借鉴。深度贫困地区要深入解读各项支持就业扶贫的惠民政策,加强本地区就业扶贫典型事迹的宣传,引导贫困劳动力树立就业脱贫、劳动致富的观念,激发其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