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17号)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的决定》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的决定
(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甘肃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2001年1月7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2年6月1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