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在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文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总工会和省工商联近日联合印发《甘肃省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我省将在企业全面推行中国特色新型学徒制培训,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联合培养技能人才,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到2023年,培训1.5万名企业新型学徒。
《方案》明确,以至少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以下简称职工学徒);企业可探索将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职工和与企业签订一年实习协议、就业协议的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在企业实习学生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对象(以下简称学生学徒);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
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可结合实际需求和学徒职业发展、技能提升意愿,采用举办培训班、集训班等形式,采取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等管理手段,按照“一班一方案”开展学徒培训,学制和课程学分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共同协商并在培养计划中明确,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共同考核。每年培训的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100学时,岗位实操不少于200学时。职工学徒修满规定学分的,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共同核发培训合格证书,由具备资质的鉴定或评价机构开展技能评价,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方案》明确,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补贴标准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5000元以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各地调整完善补贴标准高于5000元的,按照调整完善后的标准予以执行),补贴期限按照实际培训期限(不超过备案期限)计算,可结合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定期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