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根据《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新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六个配套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31号)精神,现就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益性岗位计划招聘3名,设置1个岗位,即安全监督协管员。聘用后统一下派到中川镇、西岔镇、秦川镇法制服务与应急管理所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兰州新区户籍范围内,有就业意愿且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3.身体虽有残疾但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等原因转为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7.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8月31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的报名模式,报名人员可前往报名地点,也可通过网络投递,上传扫描件即可。报名地址: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545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8256031,网络投递邮箱:lzxqyjj@126.com。
3.报名原则:报名人员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填报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
a.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附件);b.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c.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如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聘用、岗前培训、试用期等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2021年9月1日— 9月3日由新区应急管理局和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对人员就业失业、失地、违纪违规等情况进行核查,审核后提交新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会议进行审定。
四、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报考者主动放弃面试的,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岗位面试名次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新区应急管理局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经查证属实,并经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岗位面试名次依次递补。
六、使用和管理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与被聘用人员签定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聘用期间工作中不服从管理的,可有权予以辞退。出现重大失误或违法违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期满后根据新区就业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调整开发年限、分配指标,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人员考核情况按调整后指标予以续聘,其他人员及时解聘。
(三)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新区现行标准给予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