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通知》(泾组发〔2020〕21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转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96号)和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平卫函发〔2020〕199号)精神,经汇报县政府同意,泾川县卫健局决定面向社会为下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招聘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泾川县卫生健康系统共计划引进招聘紧缺人才75名,其中县人民医院30名,县中医医院11名,县妇幼保健院4名,乡镇卫生院3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020届未就业和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乡镇卫生院招聘2020届未就业和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7日9:00-17:00
报名地点:
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体育场招聘点
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寸彩照4张。自行下载填写《泾川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应聘人员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不予以报名。
(三)面试测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招聘资格。
(四)签订就业协议。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县卫健局、招聘单位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签约人员毕业后,持就业协议、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到招聘单位报到。2021年8月底前,县卫健局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复审内容包括:上述证件是否真实完备,档案是否密封完好,档案内是否有不良记录及学历学位材料是否齐全等。复审结束后,填写《泾川县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复审情况汇总表》,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县卫健局根据复审结果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和体检医院签订责任书,抽调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
(七)公示。卫健局按照面试测评、复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用人单位、健康泾川微信公众号及泾川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县卫健局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审批。对符合招聘条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县卫健局审批同意聘用。
(九)备案。县卫健局在审批工作结束15个工作日内,将形成的聘用结果报告、《泾川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备案表》及《泾川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备案花名册》报县人社局备案。
(十)聘用。对备案核准的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等环节应遵守会场秩序,听从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面试规则和考场纪律,不得随意擅自行动或高声喧哗。
2.应聘人员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息健康码(绿码),配合考务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体温正常<37.3℃)、健康码扫描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得隐瞒行程和个人健康状况。全程佩戴口罩,切实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
3.应聘人员须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咨询电话
泾川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许 娇
联系电话:0933-3323615 15193398825
泾川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933-3321034 13830357606
泾川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杜主任
联系电话0933-5928076 13830399899
泾川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吕主任
联系电话0933-3321005 17393322286
监督电话0933-3323615
附件:1.泾川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岗位列表.xlsx
泾川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
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