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清水县积极推行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风险点”模式,切实厘清村干部权力边界,划清责任范围,肃清不正之风,实现了权力职责清单化、规范用权透明化、监督问责常态化,推动村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厘清权力边界,实现权力职责清单化。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13个部门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逐行业逐部门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及边界,对村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各项小微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分类梳理,制定了《清水县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对每个事项的范围进行界定,对关键环节进行提醒,涉及事项涵盖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个方面。小微权力清单以条目的形式,将村干部“小微权力”细化为集体管理事项(即:重大决策、采购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阳光村务、集体资产)、便民服务事项(即:入党和组织关系接转、宅基地办理、惠农政策、其他服务)、人事任用事项等三大类21项,并绘制了《村干部“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了村干部权力运行流程,让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运行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划清责任范围,实现规范用权透明化。在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图的基础上,针对三大类21项“小微权力”,深入分析研究各项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了与各项权力对应的风险点109个,为全县18乡镇260个行政村编制下发《清水县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及风险点》278套,进一步规范了村级权力的运行“轨道”,确保村干部用权不再“任性”。将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风险点”管理制度纳入村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利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对三大类21项村干部“小微权力”及风险点逐类逐项进行讲解,促使村干部真正掌握“小微权力”清单内容,营造学清单、知风险、慎用权的良好氛围。在全县各行政村扎实开展“群众考干部,干部晒作为”问政活动,通过乡村干部向群众述职,群众现场向干部提问,充分发挥“考”和“晒”的推动作用,以考促改、以晒促建,倒逼基层干部转变作风,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用权行为。
三是肃清不正之风,实现监督问责常态化。建立权力清单运行监督机制。一方面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通过公开栏公示、醒目位置张贴、印制发放宣传单、网站公示等渠道,公开“小微权力”清单、办理流程图、风险点以及举报电话等,引导村民了解“小微权力”运行过程。目前,共计张贴公示1028份,印制发放宣传单10859份,制作“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宣传栏,及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增强工作透明度,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走进百姓心中,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实现了对村级事务办理的全程监督,提高村级行政服务的透明化和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结合基层实际,制定出台村干部“五要十不准”行为规范,扎实开展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巡查,从严从实加强村干部日常管理,促使村干部扎根基层、履职尽责。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引入“微权力”运行的具体过程,实现对村干部小微权力及风险点监督全覆盖。建立健全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村务工作督查制、村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和绩效考核等制度体系,将违反清单制度问题纳入村干部重点问责内容,形成可检查、可监督、可追溯的村级权力运行体系,给村干部戴上履职尽责“紧箍咒”,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