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工作人员15名,其中:部机关选调公务员8名、兰州市干部培训党员电化教育中心选调参公人员3名,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选调事业人员4名。
二、选调范围
1.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范围:省内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2.事业人员选调范围:省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七级职员及以下干部。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参加选调。
三、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热爱组织工作,信念坚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连续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有市、县(区)党委、政府办公室或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经历的优先,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20年4月30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理论水平,综合写作能力较强。
5.报考公务员(参公)职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事业职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双一流”大学(含原985、211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与兰州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组织部门干部选用需要回避的其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等步骤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合计总分为100分。
选调自报名开始,所有后续环节的公告、通知、公示均在甘肃党建兰州市平台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一)报名
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星期三)9:00至5月13日(星期三)17:00。
2.报名方法:报名人员登录甘肃党建兰州市平台(lz.gsdj.gov.cn),下载《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及任免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6M以内),连同近期2 寸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jpg格式,30kb以下)一起发送至邮箱:lzswzzbbgs@126.com。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 (如标题格式或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审核)。
(二)资格初审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会同公务员一科、公务员二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在甘肃党建兰州市平台(lz.gsdj.gov.cn)公布,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三)笔试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综合知识素养和文字写作能力。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4.本人党员身份证明;5.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4张(蓝底);6.本人公开发表的文章或者主要执笔撰写的综合文稿3—5篇(须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如本人曾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可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如果参加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六)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核查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七)体检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八)公示
结合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对象,经部务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分别在甘肃党建兰州市平台(lz.gsdj.gov.cn)、市委组织部机关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公开选调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全程监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931-12380 4608511 8472511
咨询电话:0931-8488340 8425448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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